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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繁荣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的研究,鼓励和培育中青年学者,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土司文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决定设立优秀成果奖,定期对涉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的学术论文、学术专(编)著作进行评选、颁奖。为此,特制定本评奖条例。一、成果评奖原则。质量为先,奖掖后学。二、评奖成果认定。学术论文以专委会指定栏目或其它刊物专题栏目刊发的相关成果为主,兼顾国内其它刊物发表的成果。三、参评成果时限。论文评奖每年一届,评选上一年的成果。学术专(编)著自2015年起,每两年评奖一次(第一次专编著评奖起止时间:1949年10月至2015年12月)。四、成果评奖标准。所有成果以学术质量为主,适当考虑文摘、转载、学者征引、领导批示等影响因子。五、成果评奖程序。著作人主动申请(凡专委会指定栏目或其它刊物专题栏目发表的论文被视为著作人默认申报,异议者除外)、专委会评奖委员会集体评定、中国土司网发布评奖信息、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年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六、奖励。论文、著作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发放奖证以资鼓励。七、其它相关事宜(一)成立专委会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共11人,由专委会主席团主席、知名专家和相关单位领导构成。(二)设立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设在长江师范学院,由该校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评奖工作。(三)成果评奖回避。评奖委员会成员放弃论文类成果奖项的评选权利。(四)评奖成果异议。条例解释权归评奖委员会,其它未尽事宜由专委会主席团商定。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土司文化专业委员会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为繁荣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的研究,鼓励和培育中青年学者,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土司文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决定设立优秀成果奖,定期对涉及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的学术论文、学术专(编)著作进行评选、颁奖。为此,特制定本评奖条例。一、成果评奖原则。质量为先,奖掖后学。二、评奖成果认定。学术论文以专委会指定栏目或其它刊物专题栏目刊发的相关成果为主,兼顾国内其它刊物发表的成果。三、参评成果时限。论文评奖每年一届,评选上一年的成果。学术专(编)著自2015年起,每两年评奖一次(第一次专编著评奖起止时间:1949年10月至2015年12月)。四、成果评奖标准。所有成果以学术质量为主,适当考虑文摘、转载、学者征引、领导批示等影响因子。五、成果评奖程序。著作人主动申请(凡专委会指定栏目或其它刊物专题栏目发表的论文被视为著作人默认申报,异议者除外)、专委会评奖委员会集体评定、中国土司网发布评奖信息、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年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六、奖励。论文、著作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发放奖证以资鼓励。七、其它相关事宜(一)成立专委会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共11人,由专委会主席团主席、知名专家和相关单位领导构成。(二)设立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设在长江师范学院,由该校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评奖工作。(三)成果评奖回避。评奖委员会成员放弃论文类成果奖项的评选权利。(四)评奖成果异议。条例解释权归评奖委员会,其它未尽事宜由专委会主席团商定。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土司文化专业委员会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